廣東新華發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廣東館配樣書中心”改造工程進行競爭性談判,合格的報價人就以下有關服務提交密封報價。有關事項如下:
一、項目編號:GDXH201508GDGPYSZX14
二、項目名稱:廣東新華發行集團“廣東館配樣書中心”改造工程
三、預算及資金來源:人民幣54萬元,企業自籌。
四、項目內容及需求:(工程概況、建設規模、工程內容、工期與標準)
1.工程概況:廣東新華發行集團“廣東館配樣書中心”改造工程;
2.工程內容:廣東館配樣書中心裝修投入,包括:墻面刷新、地面翻新、部分天花裝飾,電路、空調購置及安裝,重點打造小型客戶室等。
3. 項目工期:合同簽訂后 25天內完成全部工程的施工、安裝、調試和驗收并交付使用。
4.工程質量標準:合格(即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5.承攬方式:固定總價合同包干(根據采購人所提供的競爭性談判文件、工程量清單、采購人答疑紀要等范圍內的工程內容,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包保修,總價不變);不允許轉包;
6.合格的報價人應對本工程的全部標的物進行報價,不允許只對部分工程報價;
五、地點:廣州市天河區長福路100號二樓
六、供應商資質條件:(供應商必須達到以下全部商務要求)
1.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報價時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2.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需持有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3.須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或以上級別)資質或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企業三級(或以上級別)資質;
4. 2012年以來連續3年裝修工程業績證明(憑二份以上合同原件或成交通知書審查),經營信譽良好(提供證明材料);
5.供應商過去三年內無因違約或不恰當履行合同引起的終止、糾紛、爭議、仲裁和訴訟等不良記錄;
6.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報價。
七、供應商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或以上級別)資質或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企業三級(或以上級別)資質復印件加蓋公章;
4.具有法定代表人簽名的法人代表有效授權書。
八、獲取競爭性談判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
1.時間:2015年7月28日至8月5日(法定節假日除外)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時間)
2.地點:廣州市東湖路152號廣東新華發行集團7樓辦公室
九、談判時間(報價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5年8月7日15:00(北京時間)
如無另行說明,報價文件遞交時間為報價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30分鐘內
十、談判地點:廣州市東湖路152號廣東新華發行集團7樓小會議室
十一、廣東新華發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信息及聯系方式
地 址:廣州市東湖路152號7樓辦公室
郵 編:510103
聯系 人:王先生
電 話: 020-66220264
傳 真: 020-66220263
戶 名:廣東新華發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工商行廣州白云路支行
帳 號:3602004409006289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