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新華發行集團惠州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對廣東新華發行集團惠州新華書店有限公司辦公室裝修施工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一、 采購項目編號:GDXH-HZ-2018-01。
二、 采購項目名稱:廣東新華發行集團惠州新華書店有限公司辦公室裝修施工項目。
三、 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元):人民幣670,000.00元(超過該價格的報價為無效報價)。
四、 采購數量:1項
五、 項目內容及需求:
采購內容/用途 |
按施工圖所列示范圍的裝飾裝修工程,包括地面、墻體、天花、柱位、辦公區域裝修裝飾,電力照明;排水系統;網絡系統等(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項目清單)。 |
備注:
1. 服務詳細內容、要求及執行標準:詳見“用戶需求”部分。
2. 供應商必須對項目進行整體響應,不允許僅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響應。
六、 供應商資格
1. 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取得合法企業工商營業執照;
2. 供應商應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
3. 供應商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 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磋商當日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5. 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招標采購及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資格聲明函);
6. 本項目只接受報名并購買了磋商文件的單位提交的磋商響應文件;
7. 不得參與同一采購項目競爭的供應商(提供資格聲明函)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包組投標或者未劃分包組的同一招標項目的采購活動。如同時參加,則評審時均作無效投標處理。
2)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8.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七、請供應商代表攜帶以下資料復印件且提供原件核對購買磋商文件:
1.供應商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以上資料均需加蓋供應商公章。對已領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的企業無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2、購買人身份證復印件(原件現場備查);
3、法人代表證明書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原件;
4、企業資質證書(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復印件;
5、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報名資料參與正式磋商時須放入響應文件中;對報名供應商資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負責本目的磋商小組在評審時進行評判和論斷。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于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4日(法定節假日除外)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時間)到廣東新華發行集團惠州新華書店有限公司(詳細地址:惠州市惠城區中山東路17號新華書店辦公室)購買采購文件,采購文件每套售價150元(人民幣,現場報名的只接受現金,評審前提供發票),售后不退。
八、報價文件的遞交及磋商時間與地點:
遞交截止時間/磋商時間:2019年1月10日09時30分(遞交時間在截止時間前30分鐘內為宜);遞交/磋商地點及方式:惠州市惠城區中山東路17號4樓會議室,現場遞交紙質文件等。
九、其他
1.采購項目的詳細內容及技術參數、執行標準:詳見“采購需求/用戶需求書”部分。
2.供應商應對項目所有的標的物進行響應,不允許只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響應。
本次項目的以網站公告時間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邀請函期限(5個工作日)自2018年12月28日 至 2019年1月4日止。
十、監督部門 本采購項目的監督部門為廣東新華發行集團辦公室、紀檢監察室。
十一、聯系方式
采 購 人:廣東新華發行集團惠州新華書店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區中山東路17號
聯 系 人:楊工 電 話:0750-2244910 電子郵件:794376556@qq.com
廣東新華發行集團惠州新華書店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