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年初,廣東新華發行集團在獲得“省直2008-2010年度文明單位”榮譽稱號的基礎上,提出進一步創建廣東省文明單位。
一年來,集團公司把創建省級文明單位作為企業建設的新標準、新要求,在工作中注重與企業經營管理工作統籌結合,全面落實創建省文明單位各項工作任務,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努力提高全體員工思想道德水平,積極完善服務規范,認真落實綜合治理措施,大力改進集團文體衛生建設,不斷提高工作效益,促進集團改革發展事業再上新臺階。
經過集團公司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集團公司于2011年12月被省委、省政府聯合授予“廣東省文明單位”光榮稱號。